领益智造11亿元预付款难收回 与交易对方关联关系未披露?

媒体记者调查发现,李卓彬为广州卓益、江门恒浩的高管,同时又参股了领益智造的联营企业——江门市江海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汇通小贷),但是领益智造在6月27日回复年报问询函时提到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并非公司的关联方。
   领益智造(002600,SZ)最近有点忙。继持续受到金立资金链问题的影响,领益智造控股子公司的大额预付货款,又可能难以正常收回。
  
  7月16日,领益智造公告,截至2018年6月30日,公司控股子公司先后向广州市卓益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广州卓益)、江门市恒浩供应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门恒浩)预付货款合计约11.2亿元。
  
  媒体记者调查发现,李卓彬为广州卓益、江门恒浩的高管,同时又参股了领益智造的联营企业——江门市江海区汇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汇通小贷),但是领益智造在6月27日回复年报问询函时提到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并非公司的关联方。
  
  预付款形式可获采购优惠
  
  自2014年6月起,领益智造(当时证券简称江粉磁材,以下均称领益智造)基于改善经营状况、提高盈利能力的考虑,决定通过向广州卓益、江门恒浩预付货款,进而开展大宗贸易合作业务。
  
  随后,领益智造控股的子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、鹤山市江磁线缆有限公司、江门恩富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、江门市江海区外经企业有限公司和江门市中岸进出口有限公司,先后向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预付了大量货款,用于采购铜、铝锭和锡锭等。
  
  6月27日,领益智造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介绍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,均为公司贸易及物流服务业务的商品贸易供应商,且分别是2017年预付账款的第一、第二大供应商。其中,广州卓益在2017年是领益智造的第一大供应商,为领益智造近三年来的核心供应商之一。
  
  领益智造进一步解释,由于公司依托上市平台的融资能力,为供应商提供贸易及物流综合服务,因此公司以预付款形式提前支付给供应商,能获取一定的采购价格优惠,获得更高的毛利。2017年末,预付给上述两家公司的预付款,在回复年报问询函时已基本结算完毕。
  
  不过,领益智造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了现任副董事长汪南东(原江粉磁材董事长)的通知称,公司子公司存在大额预付款无法正常回收的风险。截至2018年6月30日,上述预付款合计达到了约11.2亿元。
  
  领益智造调查了解到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因经营情况变化,导致领益智造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大宗贸易合作业务未能正常开展。领益智造称,经沟通协商,截至7月16日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仍未能退回公司的上述预付款,且上述预付款存在全部无法回收或部分无法回收的风险。
  
  公司称交易对方是非关联方
  
  除开大额预付款可能难以收回的困境,领益智造还存在的问题是,本次交易中存在疑似关联关系未曾披露。
  
  媒体记者注意到,李卓彬、徐文辉,皆与本次交易的双方疑似存在关联关系。
  
 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江门恒浩成立于2003年9月23日,李卓彬是江门恒浩的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。而成立于2012年3月19日的广州卓益,其主要人员信息包括容海波、李卓彬。
  
  天眼查显示,李卓彬担任广州卓益的监事,且自江门恒浩和广州卓益成立至今,李卓彬也一直都在这两家公司任职。截至2018年7月9日,江门市恒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江门恒浩50%的股权,徐文辉持有江门市恒富贸易有限公司99%的股权,李卓彬担任其法定代表人。
  
  同时,李卓彬、徐文辉是汇通小贷的股东。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,汇通小贷成立于2009年4月28日,注册资本2亿元,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均是汪南东。而李卓彬、徐文辉、领益智造和汪南东,均是该公司的股东,并且在2015年2月4日之前,李卓彬担任汇通小贷的董事。
  
  这意味着,领益智造在发起与广州卓益、江门恒浩合作的2014年6月之前,李卓彬就已经在汇通小贷任职董事,并且是汇通小贷的股东。而徐文辉则是汇通小贷的股东、江门恒浩的间接股东。
  
  一名不具名上市公司董秘认为,如果他所在的公司面临这种情况,基于审慎原则,他肯定会认定为关联交易。因为关联交易是监管层关注的核心和重点,担心会发生利益输送。反过来说,如果上市公司不将其认定为关联交易,就很难证明不存在利益输送。
  
  天眼查的信息进一步显示,截至2018年7月9日,对汇通小贷的认缴资本,领益智造认缴5000万元(认缴资本最多)、徐文辉认缴2200万元、李卓彬认缴2100万元、汪南东认缴1000万元。来自科恒股份的招股说明书显示,截至2012年5月6日,汇通小贷的股东中,领益智造持股22.73%(第一大股东)、徐文辉持股20%、李卓彬持股19.09%。在2017年的年报中,领益智造持有汇通小贷25%的股份,将汇通小贷列为联营企业。
  
 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分析称,对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认定,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,这就需要监管层认定。
  
  该观点与上述不具名上市公司董秘的意见相同。该董秘称,即使有些规则有存在争论的地方,但是当前的监管是趋严的,监管层仍是会过问这个事情。至于最终如何认定,还是要以监管的口径为准。
  
  可是在6月27日,领益智造回复年报问询函称,广州卓益和江门恒浩,均不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方。
  
  7月16日,媒体记者就上述事项,致电领益智造相关高管,并向其发送了采访函。随后,领益智造相关高管表示,他们还在核查上述事项,有相关消息会告知记者。(.每.日.经.济.新.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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