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、税务总局最新公告: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

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,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   5月22日下午消息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。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,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: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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